着力加强四方面监管工作 到“十五”末,我国食品、医药工业年总产值已超过2.5万亿元,食品和医疗保健的消费已成为居民消费支出的最大部分,占消费总支出的40%以上。“与此同时,由于种种原因,我国食品药品安全仍呈现出高风险的趋势。”邵明立说。
在食品安全方面,农产品的源头污染,食品生产加工领域的假冒伪劣,食品流通环节的不规范等,屡屡造成一些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在药品安全方面,药品生产经营秩序不规范,部分农村和贫困地区假劣药品问题突出,虚假违法广告屡禁不止……可以说,食品药品安全已成为党中央高度重视、群众普遍关心的重大社会问题。
邵明立说,“十一五”期间,食品药品这样的特殊商品,其生产经营必须置于科学、高效的监管之下,确保经济发展不以牺牲公共利益和群众健康为代价。加强食品药品监管应着力解决好4个问题:
注重城乡及地区间监管工作的协调发展,着力加强农村监督。“十一五”期间,要大力改善不发达地区尤其是广大农村的执法条件,突出抓好农村监管能力建设,特别是要围绕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改革,不断加强农村药品供应网络和监督网络建设,保障农民用药安全有效、价格合理、方便及时。
注重基础设施和技术支撑体系建设,着力加强技术监督。要不断提高我国食品药品标准、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规范以及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技术水平,按照统筹规划、统一标准、合理适用、资源共享、分清责任的原则,建设既符合中国国情又符合监管国际化趋势的技术支撑体系。
注重日常监管和应急处理能力建设,着力加强监督执法。要从薄弱环节入手,整顿药品生产经营秩序,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加大查处大案要案的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劣食品药品的行为。同时,建立健全应对重大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应急体系,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失,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注重依法行政和执法队伍建设,着力加强执法监督。“十一五”期间,要构建比较完备的食品药品监管法律体系。要不断规范行政权力和行政行为,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权限行使权力、履行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