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试验难销售利润少 儿童用药陷入尴尬
2006年6月8日 8:59 来源:中国医药报
作者:边长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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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国内很多新药都没有儿童临床试验资料。”近日,中国药学会儿科药学组副组长吴季俭接受媒体采访时指出,“我们儿科医生在用药时要靠经验积累,只能慢慢尝试,吃了亏就积累一次经验。”可积累一次经验就意味着一个孩子受到了伤害。
“根据参加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的儿童医院报告,儿童服药不良反应率达到12.9%,新生儿是24.4%,而成人只有6.9%。”吴季俭说,“儿童用药安全形势要比成人用药形势严峻。” 调查显示,现在由于药物导致聋哑的儿童每年以3万余人的速度增加。吴季俭说:“我们曾经做过调查,北京、上海、重庆等地聋哑学校中,70%的儿童是由于小时候药物使用不当造成的。” 儿童不是“小大人” “对于明确以儿童为主要消费对象的药品是要临床试验资料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SFDA)药品研究监督处处长宫岩华表示,但对那些并不明确以儿童为主要消费对象的药品仍采用“几十年以来一直采用的传统办法”,而没有经过临床试验,如果医生认为可以使用,就会使用,“这属于医生行为”。“出了问题就由医生承担责任。”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副会会长于明德强调。 “你到市场去看一下,大多数用于儿童的药物都有这样的标识:12岁以下儿童没有相关资料。”吴季俭说。 很多国家“药物必须要进行儿童临床试验,可我们中国还没有相关明文规定”,负责医药临床试验的国际性合同研究机构北斗星医药开发(上海)有限公司相关人士如是说,“国内很多药物在上报审批时,经常会使用外国对此药物的儿童临床试验资料。” 吴季俭表示,但国外儿童体质与我国儿童不同,临床研究结果也可能存在差异,如果完全照搬也会存在风险。 儿童对药物的吸收和分布与成人有显著差别,经过成人临床试验的药物不一定对儿童是安全的,因为儿童的药物代谢机能低下。如有些抗生素虽有抑制细菌的作用,但对人体可能会产生损害,儿童根本不适宜服用这类成人药品。 由于缺乏儿童临床试验资料,“我们在用药过程中经常连剂量都无法准确把握。”吴季俭对记者说,最经常的使用方式就是“把儿童看成是缩小的成人,按照年龄、体重、体表面积来区分。”以最经常使用的体重为例,如果“50公斤的成人剂量是1毫升药物,孩子是5公斤,就是十分之一,也就是0.1毫升药物。” 吴季俭表示:“这种用药方法忽视了儿童本身的生理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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