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统一行业内重大疾病保险使用的疾病定义,今年4月,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在中国保监会的指导下组建成立了重大疾病保险疾病标准定义制定工作办公室,该办公室负责人7月13日透露,目前已初步完成了26种重大疾病的标准定义,并根据行业理赔经验初步选出影响最大的7至10种重大疾病,确定为重疾险产品必须包含的“核心疾病”。 争议不断的险种
对于重大疾病险的争议由来已久。去年底,一封名为“在中国千万不要买大病保险”的邮件在网络上广为流传,引发一场保险业重疾险的地震。该险种难保大病、保费高、条款难看懂、代理人解释难度大、条款“苛刻”等问题在保户中引起广泛关注。邮件的内容称:“(重大疾病险)不是保大病,是保死的,这些条款,你要是符合了,就非死不可……所以,你就不可能活着时候得到人家的赔偿。”邮件中,还由一位“所谓医生”详细分析了四项重大疾病保险条款的不合理性。
今年2月份,深圳友邦6名投保人集体对他们的重大疾病险合同提起诉讼。2002年、2004年,几位深圳投保人先后购买了友邦深圳的“守护神两全保险及附加重大疾病保险”。但投保人认为,合同中存在一些明显有失公平的条款内容至今才被告知,在双方约定条款时,友邦深圳存在明显的、故意的欺诈行为。4月初,已经立案并决定开庭的双方当事人达成庭外和解。而监管部门有关人士称,“深圳友邦诉讼案”的和解,并不意味着关于重大疾病险讨论的结束,有关重大疾病险市场的规范措施正在加快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