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从有关部门了解到,10种虚假违法广告将成为市工商局和市食品药监局制定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整治的重点。
这10种虚假违法广告中主要的4种行为是:1、发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生产、销售或者禁止发布广告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2、未经批准擅自发布或超出审批内容发布药品、医疗器械和保健食品广告;3、利用国家机关、医药科研单位、学术机构或者专家、学者、医师、患者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4、普通食品、保健用品、消毒用品等非药品、非医疗器械广告含有预防、治疗、诊断人体疾病等有关内容的宣传等。
据悉,上半年市工商局共对本市主要新闻媒体发布的342615条广告实施了监测,监测发现广告违法率为0.92%,比去年同期下降0.76个百分点。其中,医疗广告违法率从年初的11.17%降至6月底的2.09%。但药品、医疗器械和保健食品 的广告违法仍较突出,其违法数占全部广告违法数的4.75%。
据悉,本次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专项整治行动将持续到今年年底,消费者、患者发现广告内容虚假违法的,可向工商部门举报(举报电话:12315);发现假药、劣药的,可向食药品监管部门举报(举报电话:535248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