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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取得阶段性成效
2006/10/9/10:40  来源:《半月谈》
 

    记者:各地卫生行政部门执行专项工作的情况如何?

    毛群安: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大部分医疗机构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形成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办公室具体负责的工作机制。各地卫生行政部门已按照卫生部的要求和本省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的部署,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大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和部分地(市)卫生局设立了自查自纠期间上交不正当交易所得款项的专项账户。

    记者:医药购销中的商业贿赂有着深刻的体制原因,要巩固专项治理成果、进一步防范问题的发生,有必要加强反商业贿赂长效机制建设。卫生部是否已有所行动?

    毛群安:卫生部按照中央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研究制订了《建立健全防控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长效机制的工作方案》,将各项措施分解到各司局落实。这方面已经采取的主要措施,一是改进和规范药品招标采购工作,大力推行以政府为主导,以省为单位的网上集中招标采购,保证药品采购工作健康有序进行。二是制订下发了《医疗机构财务会计内部控制制度》和《卫生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和自我约束机制,确保资产安全,提高社会效益,避免医疗机构片面追求经济效益。三是制订印发了《卫生部部属(管)单位基本建设管理办法(试行)》,规范工程招标,加强工程建设管理。

    记者:目前专项工作的进展怎样?还存在哪些问题?

    毛群安:从卫生部开展的两次督导情况看,全国大多数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单位领导重视,组织机构健全,能够严格按照中央精神和卫生部要求,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认真组织实施,广泛宣传动员,扎实开展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例如,部分地方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单位医务人员认识不到位,查办案件工作的力度不够,工作发展不平衡等。对存在的问题,我们一定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加以解决。(记者贺大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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