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医药大学教授全国政协委员方廷钰:医药广告现状如此混乱,不如在一段时间内禁止刊播医药广告,集中力量整顿广告市场,何时开禁要看整顿具体情况而定。取消医药广告后,药监部门要加大对审批广告药品抽验力度,加大处罚,站在群众利益才是最大利益的高度,严字当头。同时应该借鉴国外医药广告管理经验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重新修订我国的《广告法》。
中国药学会副秘书长刘永久:违法医药广告猖獗,利益驱动、监管难、处罚轻是重要原因。目前,全国各种报纸数以千计,省、市、县电视台拥有数千个频道,监管部门对如此庞大数量的媒体进行全面监督是根本不可能的,加之即使查到了违法刊发广告,在现有的法律法规框架下处罚也很轻微。广告主和媒体为了经济利益,当然会无所顾忌。我建议,第一,禁止在大众媒体上刊发播放药品广告,对于继续刊发播放药品广告的予以严厉处罚;同时,加大群众监督力度,设立举报电话,对举报人予以奖励。第二,严格审批专业媒体,并加大对专业媒体刊发药品广告的监督,违法刊发药品广告的要加大经济处罚力度,同时取消其发布药品广告资格。第三,对于非法印制、散发药品广告(宣传单)的要予以严厉制裁。第四,加大对广大民众的宣传力度,培养群众自觉抵制非法药品广告的意识和能力卫生部卫生经济研究所
卫生政策研究室主任石光:在任何一个市场上都会有假冒伪劣、欺骗消费者的事件发生,对于目前大家普遍关注的药品、保健食品和医疗器械违法广告泛滥问题,应该采用“堵”还是“疏”的方法,怎样进行有效的治理,值得我们认真研究。政府的作用是维护市场秩序,限制和打击损害消费者的行为。因此,依法监管、加强监管应该是一个解决医药广告问题的基本思路。因为存在问题就全面取缔,这种方法并不可取,它可能涉及到更深的宪政问题,这样做可能侵犯那些“遵纪守法者”的权利。此外,医药保健的信息具有经济学上“公共产品”的性质,广告是解决这种产品收费问题的有效制度安排,如果要取缔,也需要建立有效的替代性安排。我十分赞成卫生部常务副部长高强提出的,由政府提供、发布有用的信息。市场上大量存在虚假药品、保健食品广告,就是因为老百姓没有得到权威、准确的医药保健信息。因此,解决这些问题的办法之一就是政府定期发布权威准确、能被普通百姓接受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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