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聪网首页 > 医药行业 > 国内新闻
《处方管理办法》实施在即 药房平静过渡
2007/4/28/10:43  来源:医药经济报
 

    再过3天就是“五一”长假了。对于医院药房来说,今年的“五一”是一个重要的日子。从去年年初对《处方管理办法(试行)》提出修订,经过了一年多的讨论、补充和完善,新的《处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才于今年3月12日在卫生部网站上正式公布。8章63条的条文,加上处方标准和处方评价表2个附件,“升级”后的《办法》科学性、可操作性和权威性更强。而5月1日就是《办法》正式实施的时间。

    “品种”定义尘埃落定

    《办法》在第四章“处方开具”中要求,医院要根据自身的需要制定药品处方集,医院购进药品时,在非特殊诊疗需要的情况下,同一通用名称的药物品种,口服制剂和注射制剂各不得超过2种,处方组成类同的复方制剂1~2种。医生开具处方时,也应当使用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公布的药品通用名称、新活性化合物的专利药品名称和复方制剂药品名称。

    这个规定在公布初期曾让许多人对“品种”一词心生疑惑(详见本报4月13日医院周刊第14期《品种定义各有说法》一文),究竟如何理解其含义,规格不同或者厂家不同算不算品种不同,超过规定品种数量的药物如何筛选,这些问题如果不能理清,《办法》实施就会大打折扣。

    对此,从4月初开始,卫生部、中国医院协会药事管理委员会以及各地卫生局即开始举办培训班,或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对政策进行解读,“品种”一词的含义也随之明晰起来。

    据卫生部医院管理研究所药事管理研究部主任、中国医院协会药事管理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吴永佩解释,第16条规定指的是,同一通用名药物,其注射剂型(含水针剂与粉针剂等)和口服剂型(含片剂、胶囊剂等)只能各选择2个不同企业生产的同一药品品种同一剂量规格,或不同剂量规格各选一个,处方组成类同的复方制剂只准选择1~2个,注射剂型、口服剂型和复方制剂,药品品种可少选但是不能多选。各医院自己根据自身的性质、功能、任务以及需求选择,按药品通用名制定药品处方集,遴选标准应该科学、公开、公平、公正,不限定厂家、规格,也不受是否品牌药的限制。“因特殊诊疗需要使用其他剂型和剂量规格药品的情况除外”的含义是,因特殊诊疗需要可选用除注射剂和口服两种剂型以外的其他剂型,如适用于婴幼儿的剂型、眼科用的滴眼剂等,注射剂和口服两种剂型除常规成人剂量外,因特殊诊疗需求,可遴选其他剂量规格,如适用于婴幼儿的剂量。但是这须经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讨论通过并备案。

    有业内人士担心,药事管理委员会会否利用“特殊”的名义让超标品种绕过“2种”的限制,导致规定流于形式。对于这个问题,广州医学院附属肿瘤医院药剂科主任程国华告诉记者,卫生部、各地各级卫生局对医院的监督管理一直没有放松,包括医院管理年在内的多项管理举措都会对医院的药事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其中检查内容之一就是医院的处方管理,这些检查不会因为《办法》的内容有所增加而出现监管不力的情况,因此出现该业内人士所担心的情况,可能性不大。

[1] [2] [3] 下一页 
  
[关键词搜索]:处方 药房 医院  【大 中 小】  【打印】
【我要评论】

相关文章 更多 
·用药说明一摸了然 首个盲文售药服务系统使用  (4.28 9:6)
·北京:三级医院年底实现无假日 专家每周须出两个半天门诊  (4.28 9:6)
·保健品保健康?谁来“保健”保健品行业?  (4.28 9:6)
·河北医药品出口形势看好不利因素应重视  (4.28 9:6)
·共同努力遏制多耐药性结核病蔓延  (4.28 9:6)
·公共卫生缺乏支持 社区卫生呼唤政策归位  (4.28 9:6)
·上海卫生局:沪首次实现医疗全血全部自给  (4.28 9:6)
·北京宣武医院成立“China-INI颅底外科中心”  (4.28 9:0)
·医院自建医德档案遭质疑:左手监督右手?  (4.28 9:0)
·联合门诊在中国普及还是梦想 需深层改革  (4.28 9:0)
慧
聪
网

赢
造
企
业
网
上
贸
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