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出现严重不良反应,上海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华联制药厂注射用甲氨蝶呤昨日起被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暂停销售和使用(见昨日时报A8版)。
记者昨日从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获悉,从去年7月至今,广东共收到13例有关该药物的不良反应报告,但国家药监局所公布的几种不良反应症状在这13例报告中并没有发现。
根据通报,广西和上海有三家医院的部分白血病患儿,在治疗过程中出现下肢疼痛、乏力、进而行走困难等症状。这些患儿均是使用了上述被禁注射品。经查询,近期世界卫生组织数据库中有关甲氨蝶呤不良反应病例报告共12502份、31488例次,与此相近病例有迟发性运动障碍2例,重症肌无力样综合征2例,偏瘫、弛缓性麻痹、截瘫、软瘫等麻痹病例238例。
记者昨日从广州市的各大药店采访发现,该注射液在药店里没有销售,客村一家药店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由于销售注射液需要另外领取销售许可证,而且现在注射药物,要么在大医院或者在社区诊所看病时直接注射,一般是开了处方马上注射,很少有拿着处方到药店购买后到医院和社区诊所注射的,所以药店即使卖也没有多少人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