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政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问题,决定对本市“新农合”筹资标准进行调整。计划到2010年,“新农合”的门诊补偿比例将提升至40%左右,住院补偿比例和补偿受益比例也将分别提高到65%和90%。
农民“医保账户”中将多300元
据北京日报报道,北京市政府在专题会议上研究决定,未来三年,全市远郊区县“新农合”的人均筹资标准每年将增加100元,到2010年,参合农民每年“医保账户”上的数字将从现在的220元增至520元。
市政府每年将再拿出1个亿存入农民的年“医保账户”,其中对生态涵养发展区(含昌平、房山区)的参合农民每人补助45元,城市发展新区的人均补助35元。不足部分由区县政府、集体和个人共同筹齐。城市功能扩展区的“新农合”调整政策正在加紧研究中。
报道称,北京将打破区县间的差异,在全国率先实现“新农合”筹资标准全市统一,再由市政府对不同功能区的参合农民实行分类补助。
门诊补偿比例将从7%增至40%
对于农民普遍反映的新农合保障水平不高的问题,北京市相关部门负责人称,此次调整之后,计划到2010年,“新农合”的门诊补偿比例将提升至40%左右,住院补偿比例和补偿受益比例也将分别提高到65%和90%。
根据统计,2006年全市“新农合”的住院补偿比例和门诊补偿比例分别为27%和7%,补偿受益人次为97.86万人,仅占总数的37.49%,这让不少参合农民找不到受益的感觉。
“二次补偿”进一步为农民减负
此次调整提出“二次补偿”的概念,是在一次补偿的基础上,当自费部分超出一定数额后进一步减轻农民负担的措施。2008年统筹标准确定后,按每人每年提取50元作为“二次补偿”资金。
此外,本市的“村级医疗机构基本用药制度”也将逐步建立起来,今后农村的基本药品将采用减少包装等方式降低成本,通过村医直接、快捷地提供给参合农民,扩大受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