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人体用药安全,规范配制行为,保证制剂质量,9月22日起,山西省食药监局拟对“抗风湿止痛膏”等93种医疗机构制剂换发批准文号。
据了解,这93种制剂是第三批通过技术评审并符合《医疗机构制剂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的医疗机构制剂。即日起,这批制剂将在省食药监局网站向社会公示7天,公示期内,如制剂未被提出异议,将换发新批准文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