胃舒达、保胃健、卡玛特、保维坚,在外人看来这是4种不同的药。其实,这4种不同商品名的药都有一个共同的通用名——“法莫替丁”,专门治疗消化系统疾病。国家规定从10月1日起,凡新产药品包装必须突出通用名,而厂家作为促销而自起的那些非常好听的商品名,必须淡化与缩小,这就使得大部分药店出售的药品,其包装都需换上“新衣”。
记者走访了苏州的一些零售药店。在饮马桥的海王星辰药店记者看到,这里有部分药品已率先换了新装。如:山东达因海洋生物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伊可新”,通用名是“维生素AD滴剂”;在原包装上,“伊可新”三字印得非常之大,而新包装明显突出了“维生素AD滴剂”的字样,让人一拿起该药,就能一目了然地知道这是一种什么样的药。该店营业员谢正江告诉记者,新包装将有利于杜绝“一药多名”现象。因为,层出不穷的新药名,常搞得人眼花缭乱,就是每天与药品打交道的人也不一定马上清楚哪种药就是哪种药;强化药品的通用名后,你叫得再“好听”,药品的成分变不了,特别是对于非处方的OTC药,患者在自己选配用药时,不会迷失方向。
苏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主任宋家龙告诉记者,按照10月1日后新产药品统一“换装” 的规定,新药品包装上必须使用药品通用名,且通用名应当显著、突出,并使用黑色或者白色标注,不得使用其他颜色;药品商品名不得与通用名同行书写,其字体以单字面积计算不得大于通用名所用字体的二分之一;药品标签上药品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用法用量、不良反应、禁忌、注意事项等不能全部注明的,应当标出主要内容并注明“详见说明书”字样。
同时他还提醒说,由于10月1日前生产的药品绝大多数是使用原药品包装、标签和说明书,这样在国庆后,市场上将会同时出现新、旧包装的药品;而且由于药品有效期的原因,这种现象还会持续一段时间。但凡是10月1日后新产药品,就必须符合国家药品监督局的规定。也就是说,凡10月1日后新产药品在包装、标签和说明书上不合规定的,都将受到药监部门的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