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芜湖市某医药公司知情人士介绍,“医药分开”被写进了党的十七大报告中,也是芜湖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的民生工程。“药管中心模式下的‘医药分开’”全国首创,是新生事物。芜湖市委、市政府倾注了极大的心血。
该人士透露,2007年,芜湖少数医院的业务骨干因收受红包数额较大而被判刑。根据案件中暴露出药品采购环节中的制度不完善和漏洞,市委、市政府决心从源头上防止腐败产生,将市属8所公立医院的药品采购正式统一起来,成立药品采购管理中心,实行阳光采购。
“这项工作是由陈树隆市长亲自抓的,力度非常大。在有关座谈会上,市长还向参会人员公布了自己的手机号码,申明关于‘医药分开’工作上的任何问题都可以直接向他反映。可见市长的决心啊!”该人士说,不久前药品管理中心已经召集他们开会表示,从药品零售价中扣除一部分留给药管中心,药管中心再按每家医院所开药品款的10%返还给医院。
“除了10%的利润,药管中心留下的那部分钱,是上缴给卫生局还是市财政?”
该人士表示疑问,药管中心权力大,责任大,诱惑多,不比其他的事业单位。按常规,市卫生局纪委应该派驻监察组,以保证监督。但目前并没有看到相关的举措。
有患者认为此举是否能解决“回扣”问题有待商榷。“原来药物要进医院,医药代表需要过院长、科室主任、药剂科主任的关,如果没有严格的监管,现在‘集中火力’去攻下药管中心就解决问题了。再说,医药代表照样可以让医生多开他的药,开的某种药多返还款也多。药品回扣的关键不是药房谁来开,而是处方权在谁手上,权力造就腐败,合理的监督才是最重要的。”
针对如何制约新的药品管理机构的权力过大问题,前述市卫生局负责人表示,目前已设定监管机构,负责全程监控。“由市监察局牵头,市纠风办、市物价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卫生局等部门参加,成立了市医疗机构‘医药分开、药品统一管理’监督委员会,对此项工作进行督察。还设立了举报电话和举报箱,接受社会监督。物价部门负责对药品销售价格进行监管。”
与此相应,芜湖市药管中心近日出台了《市药管中心责任追究制度》、《市药管中心调配工作人员责任追究制度》、《关于实行医药分开和药品统一管理的举报奖励制度》。芜湖市卫生局也出台了《关于违反医药分开和药品统一管理规定的责任追究制度》。
“制度确实很好,很细,很有力。但还要看执行、落实的力度。”看过以上几个制度的芜湖市某医院药剂科王主任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