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两会”期间,部分政协委员对医药广告市场较为混乱的现状表示忧虑,纷纷呼吁加强对违法医药广告的监管,保障群众医疗用药安全。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中医科学院教授姚乃礼说,面对虚假医药广告,人们往往谴责相关企业,其实媒体也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一些媒体不对产品情况进行核实,谁给钱就给谁做,让怎么做就怎么做。对此,媒体应加强自律,有关部门也应加强对媒体的监管。姚乃礼同时提出,应借鉴国外做法,不允许药品做广告。
全国政协委员、海南省人民医院院长王宇田也持有相似的观点。他说:“药品的疗效如何,应由医生和患者来评价,而不能听任生产者、经销者自我吹嘘。目前,很多药品广告都在夸大疗效,却没有一个药品广告介绍其副作用。在一些市场经济成熟的国家,是不允许处方药做广告的,我们也应借鉴这一做法。”王宇田说,不仅药品广告存在问题,医疗广告也有很多问题。很多医院违反《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的规定,夸大宣传其疗法、设备,误导消费者。对此,有关部门应严厉查处,杜绝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王宇田指出,药品和医疗广告,都存在一个共同的问题,就是审批的时候报送的内容是规范的,而在媒体刊播的时候却增加了很多未经审批的内容。对此,相关部门应引起重视,加强审批后的监管。
全国政协委员、吉林大学白求恩医学部第二临床医学院院长赵吉光教授说,国家规定处方药只能在专业媒体做广告,但是目前很多处方药却在大众媒体做广告,诱导患者。赵吉光强调,医药产品与一般的商品不同,不可以由患者自主选择,而患者一旦在广告尤其是虚假广告的影响下对药品产生好恶,就很容易影响到治疗行为,比如点名要药、不遵医嘱、擅自服药等。因此,对于在大众媒体做处方药广告者,一定要严厉查处,对于虚假的医药广告,更不能手软。近年来,医药广告显现出从传统媒体向网络媒体转移的趋势,这一现象也引起了委员们的关注。姚乃礼委员说,食品药品监管等相关部门对虚假医药广告采取了很多措施,很大程度上净化了医药广告市场,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刊播虚假医药广告情况比过去有所好转,但很多虚假医药广告又转移到了网络上。对此,有关部门应予以高度重视,针对这一新动向,应采取有力措施,加强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