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交易所代码:000999,下称三九医药)公告,公司9月25日收到了国务院国资委《关于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08]1117号)。
今年4月16日,国资委同意将三九企业集团(下称三九集团)、深圳三九药业有限公司(下称三九药业)合计持有的71.35%三九医药股份变更为新三九控股有限公司(下称新三九)持有。商务部也同意了此次转让,但股东的变更仍需中国证监会审核并豁免要约收购义务后方可履行。
新三九是国务院国资委和三九集团债委会为三九集团重组而设立的整合平台,其实际控制人是华润集团。
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动议由新三九发起。改革方案的要点是:非流通股股东为获得其持有股份的上市流通权,以其持有的股份向流通股股东做出对价安排,即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将获得非流通股股东送出的3股股份。非流通股股东安排对价的股份总数是7800万股。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首个交易日起,三九医药全体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公司非流通股将获得在A股市场上市流通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