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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医药改革再当先行“探路者”

2008/12/8/08:34

    广东省物价局近日发布了《关于全省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改革试行方案》,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我国“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改革”先行试点落在广东,为新一轮医药价格改革揭开了序幕。广东再次成为首吃螃蟹者。

    业内人士称,广东是医药价格形成机制改革的探路者,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先行兵,责任重大,必将为全国的医药价格改革积累经验。

    历经两年多时间的酝酿,医药价格改革试行方案将为百姓看病就医带来哪些“利好”?记者看到,方案最大亮点在于对原属于市场调节价格的常见病处方药,分期分批纳入政府价格管理范围,以控制药品零售价格总水平;通过对药品价格实施最高限价、实际出厂价格报备和规定流通差率的“三控”措施,有效遏制药品价格不合理上涨现象。

    广东省副省长肖志恒表示,广东一方面要合理调整政府药品价格监管范围,逐步把目前临床常用、对民众影响较大的部分处方药纳入政府监管,切实将部分虚高的药价降下来;另一方面,通过建立健全价格听证、专家评审、成本监审、社会公示、定期审价等制度,实行民主决策,使政府制定的价格更加公开、透明、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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