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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模式 中国医改“探路石”

2009/1/4/16:50

    2008年,备受关注的《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的出台,再次引发对新医改方案的争议,各方虽然各持己见,但是对于“政府主导”、“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的方向却毫无争议。

    而已经进行了5年医改的南京市卫生体系成为了日前关注的对象。“南京市在医疗保障体系建设上取得新突破,医疗改革取得新进展,惠民医疗取得群众的高度认可。这些成绩,是在国家没有比较完整和清晰的政策出台之前,率先探索出来的,包括医改方案、城乡医疗保险体系、惠民医院和药房托管在内,都是大胆改革的产物,走在全省和全国的前列,取得了较大的成功。”2007年12月6日,时任南京市委书记罗志军在调研时如此表示。

    日前,《第一财经日报》记者专门就南京医改模式采访了南京市卫生局局长陈天明以及相关专家,试图勾勒出一块中国医改的“探路石”。但南京医改模式能否在全国推行,陈天明自己却认为,“这只是适合南京环境的改革”。

    多层次保障体系

    “药房托管”

    在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研究员朱恒鹏看来,2009年改革的方向中先是药的改革,目前医疗机构使用药品是扭曲的。而“看病贵”问题的一个主要表现是药费支出过高。从药费支出占全社会医疗总支出的比重这个数字可以清楚地看出国内药品使用所存在的问题。2006年国内该比重为47%,通过公立医疗机构销售的药品占了药品零售总额的80%左右,因此所谓药费支出过高问题实质是指由公立医疗机构销售的药品费用过高。

    因此,药品的改革是必须要走的一步。而在各方意见还在争执是取消15%加成还是等额加价的时候,南京市已经开始了“药房托管”。陈天明告诉《第一财经日报》记者:“南京率先在全市二、三级医院推行‘药房托管’,让利患者1.1亿元。”

    “药房托管”是由医疗机构通过契约的形式,将其药房委托给具有较强经营管理能力并能够承担相应风险的相关机构有偿经营或管理的一种经营活动,是实现医药分离的一种探索性尝试。

    早自2003年起,南京市在栖霞区和雨花台区先后试行药房托管改革工作,在试点总结经验的基础上,于2006年4月采取分类实施、分步推进的办法,在全市156家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全面推行了药房托管工作。2008年起,全市9家三级医院也正式实施“政府主导、集中托管、统一收支、全程监管”的药品集中托管。

    “托管以来药品购销16.74亿元,直接让利群众1.13亿元,其中2008年1~6月份,购销药品6.08亿元,直接让利群众4348.1万元。2007年,全市药房托管的二级以下医疗机构用于惠民医疗补助、慈善门诊、路倒救助及抵付患者欠费等公益性支出药费178.9万元。”陈天明告诉记者。

    医患纠纷调解

    近年来,医患关系一度出现了紧张。医疗信息的不对称,导致出现了医患纠纷,不仅仅是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医院、医生头疼的问题,亦是患者头疼的问题。

    2008年3月,南京市在鼓楼区、秦淮区、高淳县试点实施医疗责任保险,建立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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