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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让违法药品广告任意肆虐
hc360慧聪网医药行业频道 2004-09-17 15:23:21

    2003年,全国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以整顿和规范广告市场秩序为目标,以治理医疗、保健食品违法广告为重点,从防范、查处、曝光3个环节加大广告市场整治力度,全年共查处违法广告案件7.17万件,比上年增长4.49%。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日向社会公布了国内117家制药企业发布的违法药品广告,仅今年5月到7月就有2660个药品广告违法。  

    药品广告眼下存在的“病症”主要是:擅自夸大药品的疗效,成为虚假广告;有的处方药却在大众媒介大做广告;有的药品在试生产阶段就擅自发布广告,还有的广告甚至未经审批,或使用过期失效文号、或伪造冒用批准文号擅自发布。据了解,此次对屡教不改或“犯病”5次以上的药品广告,国家药监局特别进行了汇总,将它们列入了“黑名单”。被撤消的三个药品广告的批准文号是:黑龙江哈尔滨华雨制药有限公司的木竭胶囊广告;河南京豫药业有限公司的盐酸丙卡特罗片广告;山西省吕梁中药厂的益视颗粒广告。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当前还存在着大量保健食品冒充药品的违法宣传,保健食品批准文号为“国食健字××”、药品则为“国药准字××”,有保健食品却把保健功能夸大为对某些疾病的治疗作用,有的还宣称能够治疗肿瘤、心血管疾病、高血压等各种疑难杂症。

 

    另外,违法医疗保健广告多采用夸大治疗效果、利用名人做广告、宣称“专治疑难杂症、效果显著”,和隐瞒诊疗实情、开大额药方等伎俩欺骗误导消费者。在市场化运作中,一些医疗机构抛弃诚实信用原则和职业道德,利用相关法律法规的缺失,违法发布虚假医疗保健广告,片面追逐经济利益。现有的法律法规又使有关部门取证难、处罚难,对违法医疗广告的处罚也较轻。此外,一些明星、名人为了个人利益,不负责任地向社会传达虚假的医疗服务信息。

    为此提醒广大消费者提高维权意识,不要轻信虚假医疗广告;择医购药一定要选择正规医院;择医购药要保存好病历、处方、挂号凭证、各种检查和化验报告、收款收据等有效凭据,一旦自己权益受到侵害,可以通过相关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辨别虚假药品广告有五招

    招数一:任何药品的功效范围都应以国家批准的药品使用说明书为准。任凭其广告如何宣传,只要找出其包装盒内的药品说明书逐一对照,就可判断其是否存在超疗效虚假宣传现象。

    招数二:《药品管理法》明确规定,“药品广告须经省级药监部门审批,并发给药品广告批准文号;未取得药品广告批准文号的,不得发布。”如果一则药品广告连药监部门核发的药品广告批准文号都没有标注(一般格式为“苏药广审(×)第××××××××××号”),那么肯定是未经审批、违规发布的,广告中就很可能含有虚假内容。

    招数三: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处方药不得在大众媒体媒介发布广告或者以其他方式进行以公众为对象的广告宣传。”如果发布广告的药品是处方药而不是非处方药(非处方药包装盒上均统一标识“OTC”字样),那么显然,这种广告也是违法的。

    招数四:一些药品在广告中频频出现诸如治愈率、有效率多少的“承诺”,或以列举个例、专家推荐等形式“证明”其疗效,均为违规之举。

    招数五:当前还存在着大量保健食品冒充药品的违法宣传,把食品的保健功能夸大为对某些疾病的治疗作用。这些都严重违反了《药品管理法》、《广告法》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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